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初中学校:
现将《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技能考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方案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
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促进我市中小学校进一步重视实验教学,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科学、公平、安全、规范、有序”的考务要求,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抓好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组织工作,确保无群体性舞弊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考风考纪良好,实现“平安考试”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理化实验技能考查的统筹和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查对象和时间安排
报名参加我市2024年中考的九年级考生须参加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全市考查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4月22—26日,所有考点原则上均须在4月22日正常开考。
四、考区、考点和考场设置
(一)考区设置。全市2024年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设置5个考区:市直、上思、东兴、港口、防城。
(二)考点设置。为保证考生安全,原则上当年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应单独设立考点,由学校组织本校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查时间及场次安排等,经学校向县(市、区)教科局上报确认后,由学校提前向考生公布。各县(市、区)教科局于4月15日前将辖区考点设置情况《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各考点时间及监考安排表》向市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报备。
(三)考场设置。各考点负责仪器设备的准备和考场的布置。要制订仪器、试剂补充计划,及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购置工作,确保实验技能考查平稳顺利进行。
五、考查事项和成绩评定
(一)考查项目
考查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的学生实验,其中物理2项、化学2项,由考生各抽题一项进行考查。具体考查项目如下:
物理实验:
1.探究串联电路中各处电流的关系
2.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化学实验:
1.鉴别盐酸、氢氧化钠溶液和氯化钠溶液
2.量取一定量的水并加热至沸腾
(二)材料印制
各考点根据本校考生人数印制《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试题与评分标准》、抽签条等考查所需材料。同时各学校打印《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考场情况记录表》,用于登记场次、应考和缺考等信息。
(三)考查实施程序
各考点严格参照《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程序》要求,规范做好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考生成绩的复核和公示。对考务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差错或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查处。
(四)考务工作人员选派要求
由考区统一组建考点监考评分小组,每个考点监考评分小组至少包含主考、副主考、监考组长各1名。每个考场根据实际可安排2-3名监考员、1名引导员,1名实验员。每个考点安排2名登分复核员。其中监考组长由各考区从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遴选熟悉业务、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的在职在编人员担任(学校必须是中层及以上的领导),监考员选派工作认真、熟悉业务的物理、化学专任教师担任。监考员主要负责实验操作技能的具体实施和考生评分工作,成绩评定必须严格执行全市统一制定的评分细则和标准要求,切实维护考查的公平公正。监考组长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考点各项工作的规范组织实施。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和考生进行考前培训教育,严格遵守《考点守则》《工作人员守则》《考生守则》要求,所有监考人员考前统一签订《监考承诺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五)成绩的评定
每科试题以10分制计分,考生按照规定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操作,由监考评分员根据考生实验操作和作答情况进行评分,考查评定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
六、补考、缺考和缓考
(一)补考。实验技能考查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由监考员当场告知考生本人,由所在考点根据本方案的试题于当天组织一次补考。
(二)缺考。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查的考生,须由班主任确认考生情况并由监考员和考点主考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三)缓考。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理化实验技能考查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交缓考申请到所就读学校,并附上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就诊证明,经学校审核,若情况属实同意该考生缓考,由学校加盖公章于正式考查开始前上报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可参加一次缓考(未提交缓考申请的一律作缺考处理,不得缓考)。缓考时间和地点安排由各考区自行确定,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5月8日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理化实验技能考查费用按照“分级负责,统筹使用”的原则,各考区根据实际统筹经费安排,市直考区考点开展考试费用由市教育局负责拨付,市级派出的巡考等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由市教育局负责。
八、其他要求
(一)各考区、考点要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开展考试工作,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实验技能考查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考生的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实验技能考查程序及要求。每次开考前,学校要督促实验管理员对将要使用的仪器、药品、实验室电源等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所有涉考人员要挂牌上岗,监考员、考务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实验技能考查的顺利进行。
(二)各考区、考点严格执行考试信息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专报制度。考试期间,各考点主考、副主考要在岗值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各考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考点的督考巡视,确保考查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对因组织和落实不力而导致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考区、考点要制定本考区、本考点的方案和应急预案。请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初中学校于4月15日前将考查方案、预案报送至市招生考试中心邮箱。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及时汇总并审核辖区各校成绩信息,于5月12日前将《防城港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考区、考点汇总表》的盖章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招考中心。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考生原始答卷和考场记录等材料由考点学校保存至少半年以上备查。
关联文件: